关于滨湖区建筑工地施工企业市场行为及劳务用工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

(2010年3月)
【信息时间:2010-4-8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辖区内各施工企业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情况、总分包行为、劳务用工管理、农民工业余学校制度等方面的纳轨管理,充分落实参建各方的责、权、利,区建管站会同市信访局及区劳动监察大队于32425日开展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

针对2009年年底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凸显在开发项目,本次共检查8只工程项目,重点为开发住宅工程,其中2只综合楼工程、6只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

检查组通过采取察看现场、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全面了解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发现突出问题,立即指出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同时向参建各方宣传《劳动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参建各方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二、存在问题:

1检查中发现部分中标项目经理对工程的具体情况不甚了解,纠其原因是项目经理本人经常不在现场,没有对工程进行现场管理。中标项目经理作为建设工程的第一负责人,不能尽职尽责的履行管理职责,一旦发生质量安全事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项目注册六大员与现场实际管理人员不相符、使用非本公司的管理人员、项目部管理形同虚设,而且管理人员不到岗的现象比较普遍。

3、劳务用工管理中,相当部分的施工单位虽已使用《计酬手册》(或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但大多陷于形式,民工进出场登记、出勤记录、每个月发放工资手续没有真正实施到位。一旦发生劳务纠纷、结账纠纷,用工的双方都很难有效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4、农民工业余学校制度没有发挥实质性功效。大部分施工单位已经利用食堂或会议室建立起民工业余学校,并且配备了黑板、电视机、影碟机等相应硬件设施,但授课老师、教学光盘等软件措施没有及时到位,纯粹为了应付相应的检查。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1、对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岗特别是项目经理经常不到现场等违规行为,我站将加大查处力度,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力度,督促项目经理务必到岗、督促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各项管理职责。

2、施工企业应规范使用民工计酬手册,完善用工合同,规范用工行为。施工企业使用劳动计酬手册时应派专人对民工出勤情况进行登记,在每个月末,对民工每月应得的工资报酬及工资发放情况在劳动计酬手册上进行登记。临近年终时,各施工企业对劳动计酬手册上结余工资进行支付时,应及时与民工办理结清工资的相关手续,不得发生民工工资拖欠现象。

3、加大对民工业余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各在建工程要完善和落实民工业余学校的授课教师、授课内容、授课时间等安排,使民工学校真正成为民工提高综合素质的培训基地。

 

 

  

无锡市滨湖区建筑安装管理站

00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