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辖区内各施工企业项目部管理人员、总分包、劳务用工、农民工业余学校等方面的纳轨管理,充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区建筑安装管理站于09年9月24、25日及10月28、29日开展了二次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检查的工程总计建筑面积为150万平方米。其中有2个综合楼工程,10个住宅工程,4个厂房工程。在检查过程中,采取察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等形式,全面调查施工企业执行各项建设法规的情况,向施工企业指出不足的地方,同时向他们宣传《劳动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施工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特别友情提醒劳务用工不规范的施工企业要防止可能发生的种种后遗症。这二次检查共开出限期提交材料2份,建管行为整改通知单3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实地检查和相关建设责任主体反映,部份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经常不在现场参与管理。施工工地中标项目经理不能在施工工地现场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给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带来了隐患。
由江苏汉中建设集团公司承建的丰裕苑二期工程的项目经理陈新强,
据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反映,项目开工后基本未到过工地,并在接到检查通知后,仍未到施工现场,导致施工现场不能提供我站检查所需的资料。
由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太湖锦园二期工地,中标项目经
理不能到现场,浙江宝业建设集团公司委派了项目副经理,但该项目副经理未到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增加项目经理备案手续。
2、建设工程办理项目注册后,工地实际使用的管理人员与工程项目注册证上登记的不相符,也与中标的管理人员不相符,工地现场使用其他单位管理人员或备案注册管理人员不到岗的现象较为普遍。
由南京六建承建的东顾巷A、B块工程和溧阳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承建的湖山弯家园C块工程工程的管理人员与建设工程项目注册证上的备案人员基本不符,工地上在岗的管理人员有部份为其他公司的管理人员,有些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不在现场参与管理。
3、施工总分包管理混乱,有些不能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包括在建筑主体结构以内)的项目,都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了,同时也出现了造价与实际不相符的现象,个别项目合同造价极低。
无锡太湖山庄度假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太湖山庄度假村工程,建设方将该工程的门窗、外墙防水等都进行了直接发包,该别墅项目总包合同造价每平方仅为662元。
4、部分施工单位未使用《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及未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真实反映民工出勤、每月工资发放情况,工地用工不规范,当工地发生劳务纠纷时,发挥不了维权凭证作用。
由南京六建承建的东顾巷A、B块工程和溧阳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承建的湖山弯家园C块工程工程在工地现场未使用《民工劳动计酬手册》,未与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1、对于被我站开具整改单和限期提交材料通知单的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情况上报滨湖区建筑安装管理站。
2、针对现在施工企业工地管理人员配备混乱,我建管站将加大监管力度,对施工企业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注册证》手续后,采取抽查的措施,督促施工企业配备完善、健全的项目管理班组。
3、目前我区一些建设工程承发包极其不规范,总分包管理混乱。总包造价在50万元以上,分包造价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办理总、分包项目备案手续。同时针对合同不规范的施工项目我站将到现场去核实,如存在违法转、分包现象的,我站将依照《建筑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4、施工企业应按规定规范使用民工计酬手册,完善用工合同,规范用工行为。施工企业使用劳动计酬手册时应派专人对民工出勤情况进行登记,在每个月末,对民工每月应得的工资报酬及工资发放情况在劳动计酬手册上进行登记。将近年末,各施工企业对劳动计酬手册上结余工资进行支付时,应及时与民工办理结清工资的相关手续,不得发生民工工资拖欠现象。
无锡市滨湖区建筑安装管理站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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