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7月滨湖区建筑工地施工企业市场行为、劳务用工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信息时间:2009-12-18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施工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辖区内各施工企业总分包、劳务用工、农民工业余学校等行为的纳轨管理,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区建筑安装管理站于7月28、29日二天对全区6个建筑工地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检查的工程总计建筑面积为41万平方米。其中2个综合楼工程,4个住宅工程。在检查过程中,采取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的形式,向施工企业指出不足的地方,严重的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向他们宣传《劳动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尤其友情提醒劳务用工不规范可能产生的后遗症。这次检查共开出限期提交材料2张,项目经理扣分1张。
    一、经检查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施工企业开工前不及时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注册证》手续。如江苏诚达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无锡市东绛金属热处理厂项目,南通一建承建的仙河苑工程。
    2、部份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经常不在现场。
    3、某些甲方直接发包的专业施工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注册证》手续。
    4、大部分施工现场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流于形式,不能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培训功能。
    5、大部分施工单位使用《民工劳动计酬手册》不规范,不能真实反映民工出勤、每月工资发放情况,当工地发生劳务纠纷时,发挥不了维权凭证作用。
    6、部分工地施工企业未与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劳务作业直接分包给包工头。
    二、这次专项检查通报批评单位如下:
    1、江苏诚达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无锡市东绛金属热处理厂工程。
    2、南通一建承建的仙河苑工程。
    三、这次专项检查中有些安置房工程能在手续齐全后再进行施工,这
体现了安置房建设也正在逐步走向规范。如由江苏苏阳建筑公司承建的鸿桥南苑工程。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施工企业应在开工前及时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注册证》手续。对于尚未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注册证》手续并已开工的工程,滨湖区建管站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并督促完善手续。
    2、建筑面积达8000平方米以上或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民工业余学校。同时,要求各施工单位应充分利用民工业余学校,由项目部管理人员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民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与技能培训,并详细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参加人员等基本情况。
    3、施工企业应按规定规范使用民工计酬手册,完善用工合同,规范用工行为。施工企业使用劳动计酬手册时应派专人对民工出勤情况进行登记,在每个月末,对民工每月应得的工资报酬及工资发放情况在劳动计酬手册上进行登记。每年末对劳动计酬手册上结余工资进行支付时,应及时与民工办理结清工资的相关手续,从而减少民工工资纠纷现象。
 
 
 
无锡市滨湖区建筑安装管理站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