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无锡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办法》(锡建管办(2006)32号)和《关于做好二○○八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检验换证工作的通知》(苏建管企(2008)5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12月20日开始2008年度在锡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及《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手册》) 检验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在锡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工作
1、本市建筑业企业于2008年12月30日前填写《2008年度建筑业企业综合考评表》(表格可在无锡建设信息网www.wxjs.gov.cn和无锡建管安监网http:/www.wxjgc.com下载打印),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后报各市(县)、区建设局,经各市(县)、区建设局初审汇总后于2009年1月5日前报市建管处。市直管企业于1月5日前直接报市建管处。
2、外地进市建筑业企业于1月5日前填写《综合考评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直接报市建管处。
3、各市(县)、区建设局及局属安监站、质监站、监察支队等建设执法部门于1月5日前将2008年度各自实施的对建筑业企业的奖罚情况整理后汇总抄送市建管处。
4、2008年度综合考评表必须严格按综合考评办法要求填写,所填得失分对照评分标准计分,所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本市企业考评内容包括赴外地施工项目上获奖情况,外地进市企业仅考评在锡施工并已备案项目的获奖情况。综合考评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企业信用等级录入手册,优秀企业将在无锡建设信息网、无锡建管安监网等媒体上给予推介。
二、《信用手册》检验换证工作
1、检验换证对象
凡2008年度在无锡市建筑安装管理处领取《信用手册》有在建项目的建筑业企业均须参加本次检验。本市企业按资质管理渠道向各市(县)、区建管部门申请,各市(县)、区建管部门负责审核并汇总后报市建管处核发;市直管企业和外地进市企业直接向市建管处申请核发。
2、延期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梁清路42号建工大厦四楼411室
联系电话:85817237 85873125
受理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09年2月底,逾期不予受理。
3、检验换证所需资料
(1)2008年度或单项《信用手册》原件。各企业应将2008年度在锡承揽工程情况如实填入《信用手册》,并经施工项目注册管理机构签章确认。项目注册机构应按各自职责范围,结合平时监管,对工程项目管理履约奖惩情况作出准确评价,并记录到《信用手册》上。
(2)填写2009年度《信用手册》更新申请表(表格分无锡市建筑业企业和外地进市建筑业企业二种,表格可在无锡建设信息网www.wxjs.gov.cn和无锡市建管安监网http:/www.wxjgc.com下载打印);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6)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复印件)、建造师执业状态情况说明。
(7)提供企业驻锡委托法人、驻锡技术负责人和驻锡安全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与企业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社保凭证)。驻锡安全负责人应当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驻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手册》经市建管处签章核发后,将作为企业资质升级、个人资格认定、信用证明及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无锡市建设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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