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

【信息时间:2009-12-16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滨湖区各建安企业

《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已经2008116日市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委员会议通过,再予以公布,自200911日起施行,当认真贯彻该规定,望各企业认真组织学习,并迅速对照规定组织进行自查及整改。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