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8年度拖欠、恶意讨要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处理情况的通报

【信息时间:2009-12-18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市(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08年,我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工作(以下简称“双清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清欠工作指示要求,通过全市清欠工作人员和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清欠工作任务。但是,又由于一些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清欠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2008年内仍然引发了多起拖欠或恶意讨要建筑民工工资而导致民工群体上访的恶性事件,严重影响我市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好我市社会稳定,现将2008年度我市建设领域拖欠、恶意讨要民工工资的典型事件单位和个人及其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拖欠或恶意讨要建筑民工工资的典型事件单位(典型事实见附表)

(一)拖欠建筑民工工资,消极对待清欠工作,导致多次集访,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的单位共21家:

1、江苏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江苏文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江阴市双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江苏信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镇江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7、江苏恒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江苏苏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无锡市伟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0、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11、中国建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12、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上海市浦朝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14、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15、上海博坚建筑劳务公司

16、江苏如皋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江苏南通绿佳有限公司)

17、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18、无锡市华厦建设有限公司

19、南通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1、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拖欠建筑民工工资,未及时妥善处理,导致多次上访,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的单位项目经理共8人:

1、江苏信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苏振兴

2、无锡市伟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杭进福

3、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陈仁亮

4、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王安凤

5、上海博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彭继怀

6、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王德仁

7、宜兴市和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杨栋梁

8、宜兴市建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高峰

  (三)恶意讨要民工工资,影响业主和主管部门工作,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的个人有吴本仓、詹发来、卢惠忠、陈华、孟锋军、梁玉、孙建中、杨绍林、杜天明、王汉章、史俊华、孙红高、司向前、徐先宏、王学军、王雪忠、钱海斌、吴银满、张军、尹峰、李远红、尹广、周德超、陈尚奎、程田茂、程文开、汪随便、汪合生、陆长奇等共29人。

二、处理意见

上述单位和个人拖欠或恶意讨要民工工资行为,严重侵害了建筑民工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根据国务院、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款问题的文件精神,经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款问题协调工作组研究决定,对以上单位和个人作出如下处理:

1、自本通报发文之日起,江阴双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信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镇江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恒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朝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上海博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不得在无锡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新的工程施工项目;

2、自本通报发文之日起,江苏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文通建设公司、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如皋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江苏南通绿佳有限公司)等一年内不得在无锡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新的工程施工项目;

3、江苏苏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伟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南通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华厦建设有限公司等在全市通报批评。

4、自本通报发文之日起,江苏信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苏振兴、无锡市伟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杭进福、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陈仁亮、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王安凤、上海博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彭继怀、宜兴市和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杨栋梁不得在无锡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新的工程施工项目。

5、自本通报发文之日起,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王德仁、宜兴市建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高峰一年内不得在无锡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新的工程施工项目。

6、拖欠、恶意讨要民工工资,导致民工投诉上访,个人从业信誉丧失,社会影响极坏的责任人吴本仓、詹发来、卢惠忠、陈华、孟锋军、梁玉、孙建中、杨绍林、杜天明、王汉章、史俊华、孙红高、司向前、徐先宏、王学军、王雪忠、钱海斌、吴银满、张军、尹峰、李远红、尹广、周德超、陈尚奎、程田茂、程文开、汪随便、汪合生、陆长奇自本通报发文之日起,不得进入我市建设市场。

7、上述被通报企业和个人的不良行为将分别记入信用档案。

本通报在无锡市建设信息网上予以公示,提请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注意,各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被通报企业的承发包管理及用工管理,防止再次发生拖欠、恶意讨要民工工资事件。

附表:2008年度拖欠、恶意讨要民工工资等的典型事件汇总表

                    

                                                                                                                 无锡市建设局

   OO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