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长春星宇集团开发建设的长春星宇名家住宅小区,是建设部2002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 长春星宇名家住宅小区位于长春市开运街,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2001年开工建设,2002年末,一期工程约10万平方米,已基本完工。建筑节能全部达到我国现行50%标准,其中15#楼达到建筑节能65%的第三阶段发展目标。后期工程正在建设中,预计2004年末全部竣工。 一、建筑节能65%的标准研究 根据我国建筑节能发展的基本目标:新建采暖居住建筑1986年起,在1980~1981年当地通用设计能耗水平基础上普遍降低30%,为第一阶段;1996年起在达到第一阶段要求的基础上再节能30%,(即总节能50%)为第二阶段;2005年起在达到第二阶段要求基础上再节能30%(即总节能65%)为第三阶段。 我国现行有关第二阶段的节能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已于1996年发布实施,相关应用技术也基本成熟,但第三阶段节能的有关标准尚未制定。 为了推进我国建筑节能事业,长春星宇集团与长春工程学院和德国奥尔登堡应用技术学院"产、学、研"合作,于1999年起,开展了第三阶段 建筑节能的课题研究《21世纪北方节能建筑的研究》,并在吉林省科委和德国对外学术交流中心(DAAD)立项。 该课题重点研究建筑节能65%的相关热工指标及应用技术。长春星宇集团和长春工程学院先后4次组成考察团到德国、法国等欧洲国家,考察建筑节能应用技术、相关产品及实际工程。德国奥尔登堡应用技术学院专家、教授也多次到长春考察,共同研究有关节能65%的应用技术,并参与了试点小区的规划设计工作。经过两年多的时间,基本完成了各项研究计划,并于2001年末开始实施星宇名家15#试点工程的建设。 (一)关于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研究 1、研究的基本思路 1)第三阶段建筑节能,应该参照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总节能率中建筑物的节能率计算; 2)要依据JGJ26-95标准中长春地区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相关参数计算第三阶段耗热量指标。 2、建筑物耗热量指标计算 1)长春地区1980~1981年通用住宅设计建筑物耗热量指标为34.5w/m2;此数值为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的计算基数,定为100%; 2)第一阶段节能标准,在1980~1981年能耗指标基础上,总节能率为30%,其中建筑物节能率为20%,建筑物耗热量指标为: 34.5w/m2×(1-20%)=27.6w/m2 3)第二阶段节能标准,在第一阶段能耗指标基础上,总节能率为30%,建筑物约承担20%,建筑物节能率为: (1-20%)×20%=16%≈15%(JGJ26-95标准取值)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为: 34.5 w/m2×(1-20%-15%)=22.4 w/m2 4)按JGJ26-95标准,长春地区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第一阶段为26.7 w/m2;第二阶段为21.7 w/m2,与上述计算结果之差: 第一阶段:26.7 w/m2/27.6 w/m2=0.97 第二阶段:21.7 w/m2/22.4 w/m2=0.97 5)第三阶段节能标准,在第二阶段能耗指标基础上,总节能率为30%,其中建筑物亦按承担20%计算,则建筑物节能率为: (1-20%-15%)×20%=13%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为: 34.5 w/m2×(1-20%-15%-13%)=17.9 w/m2 乘以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调整系数0.97: 17.9 w/m2×0.97=17.4 w/m2 6)计算结果:长春地区第三阶段建筑节能65%,建筑物耗热量指标为17.4 w/m2。 (二)关于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的研究 1、研究的基本思路 1)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在满足建筑物总耗热量指标要求的前提下,以外墙及外窗做为研究重点,其他部位适当放宽; 2)单元入口对讲门为定型产品,重新设计、加工费用较高,另考虑已设内门斗,对热耗影响不大,故仍采用节能50%标准; 3)地面对总耗热量指标影响亦不大,仍采用节能50%标准; 4)外墙及外窗适当提高标准; 5)体型系数均按小于0.3计算。 2、本课题确定的长春地区第三阶段建筑节能65%,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及第二阶段建筑节能50%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对照见表1-1: 表1-1 长春地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对照表[w/(m2.k)]
节能标准 |
屋顶 |
外墙 |
外窗 |
单元入口外门 |
地面 |
第二阶段
(50%) |
0.50 |
0.56 |
2.50 |
2.50 |
0.30 |
第三阶段
(65%) |
0.40 |
0.44 |
2.00 |
2.50 |
0.30 |
(三)关于应用技术及热工计算 1、建筑节能的有关应用技术主要学习德国的某些做法,如围护结构的EPS外保温及外窗等; 2、结合长春地区的气象条件、经济条件及产品供应等具体情况经技术经济分析确定各项应用技术; 3、有关建筑节能的热工计算方法、一般技术要求等均参照JGJ26-95标准。
二、建筑节能65%的工程应用技术 (一)试点工程概况 1、试点工程总建筑面积为7068 m2,为7层住宅,采用异型柱框架结构,轻质砌块做填充墙;共分3个单元,一梯两户,设电梯,顶层为跃层式住宅,总计36户; 2、该工程除微量通风、太阳能设备尚未安装外,其余工程基本完工。 (二)试点工程节能技术措施 建筑节能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包括总体规划、建筑结构、采暖、通风、给排水、电气等各专业,还应包括建筑材料及相关部品及设备。试点工程在上述各方面采取技术措施,实施建筑节能,其重点是围护结构的节能。 1、总体规划节能措施 1)试点工程为南北向布置,以取得良好的日照,主要卧室及起居室均布置在南向,避开冬季主导风向; 2)小区开发属旧城区改造,日照间距为1.5h,满足城市规划要求; 3)小区绿地率35%,并以宅前绿地为土,可减少太阳辐射对住宅的影响; 4)小区住宅布置以行列式为主,有利于室外气流组织。 2、建筑专业节能措施 1)试点工程体型系数为0.269,小于0.3的要求; 2)楼梯间设内门斗,两道防寒门,并设采暖; 3)屋顶采用120mm厚EPS保温,传热系数为0.39 w/(m2.k),小于课题限值0.4 w/(m2.k); 4)外墙采用190mm厚轻质砌块和100mm厚EPS复合,外保温,并采用钉粘结合技术,钉每平方米为4-6个,EPS粘结面不小于50%,外墙平均传热系数为0.4 w/(m2.k),小于课题限值0.44 w/(m2.k); 5)北、东、西侧外窗采用三玻充氩气塑钢窗,整窗检测其传热系数为1.96 w/(m2.k);南侧外窗采用双玻Low-E玻璃塑钢窗,整窗检测其传热系数为1.97 w/(m2.k),均小于课题限值2.0 w/(m2.k); 6)窗墙面积比,北向为0.208~0.247<0.25(JGJ26-95限值);东、西向为0.064~0.295<0.3;南向卧室为0.268~0.298<0.35;起居厅为0.388﹥0.35。除起居厅窗墙面积略大于JGJ26-95标准要求外,其余均小于该标准要求。起居厅采用较大的开窗面积,主要是满足采光要求,考虑其采用的是Low-E玻璃,对热耗指标影响不大; 7)外墙根部、女儿墙、阳台、变形缝等易产生热桥部位均采取了填炉渣及粘贴EPS等措施,外窗周边与墙体交接处采用聚氨脂发泡填塞,以减少热桥影响。 3、结构专业节能措施 1)墙体材料全部采用轻质炉渣砌块做填充墙及内隔墙,取代了传统的粘土砖; 2)现浇板采用冷轧扭钢筋等高效钢筋,节省钢材。 4、采暖专业节能措施 1)采暖热源以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为主,部分采用电采暖及单户燃气加太阳能; 2)集中供热,户内采用双管水平串联系统,系统管采用PP-R管,铝合金散热器,每组散热器均设温控阀,可实现分户控制、分室调节。建筑物热力入口及每户进户管井处留有热表位置; 3)电采暖采用的是电热器直接采暖,该产品热效率高、外型美观。可实现热计量及室温控制; 4)燃气加太阳能采暖,以分户燃气炉供热为主,以太阳能为辅,还可供应生活热水。可实现热计量及室温控制。 5、微量通风技术 由于建筑物的保温性能和气密性能提高,为保证室内空气质量,满足健康卫生要求,采用了微量通风技术。通风设备安装在阳台吊顶内,室内设置送回风管道系统。室内外空气经热交换,可回收热(冷)量均70%,室外新鲜空气经过滤后进入室内,新风量为200~300m3/h。 6、太阳能热水供应 每户均设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统一设计、统一安装,采用分户独立系统,水箱容量为150~200升。可常年供应生活热水。 7、电气专业节能措施 1)采用节能型灯具,可调光型开关; 2)楼梯间采用声、光双控节能照明灯。 (三)试点工程的热工指标 1、试点工程的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基本上均小于或等于课题研究的限值; 2、本课题研究的建筑物耗热量指标为17.4w/m2,按试点工程围护结构计算,耗热量指标为14.8w/m2。略小于课题研究指标。
三、试点工程的建筑节能检验 1、2003年1月13日~22日,课题组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热工系对试点工程进行了建筑节能检验; 2、检验的依据是《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JGJ132-2001),按该标准要求,检验的时间应是在最冷月,实际检测的时间正值"三九"寒天; 3、由于开始检测时间距试点工程供热时间仅相隔一周左右,室内湿度较大,对测试结果会有一定的不利影响; 4、根据测试结果,各项热工指标基本达到了本课题的要求,试点工程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5、有关检验结果见表3-1。 表3-1 试点工程建筑节能检验结果
项目 |
耗热量指标(w/m2) |
屋顶传热系数[w/(m2.k)] |
外墙传热系数
[w/(m2.k)] |
Low—E玻璃外窗传热系数[w/(m2.k)] |
三玻塑钢窗外窗传热系数
[w/(m2.k)] |
课题研究限值 |
17.4 |
0.40 |
0.44 |
2.00 |
2.00 |
设计值 |
14.8 |
0.39 |
0.40 |
2.00 |
2.00 |
实测值 |
16.0 |
0.35 |
0.36 |
1.97 |
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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