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相关技术导则、软件开发指导说明书

【信息时间:2009-12-20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各类公共建筑示范工程项目应安装分项计量设备并实现能耗数据远程传输
   省级和市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如节能改造项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绿色建筑工程等,凡工程类型是公共建筑的,应纳入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在项目实施中同步安装能耗分项计量设备,并将建筑能耗数据实时远程传输至省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或市级数据分中心。
   二、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应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发的相关技术要求
   执行统一的标准对于确保采集数据的统计分析的一致性具有重要意义。我省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包括楼宇分项计量设计安装、市级数据中心/中转站、省级数据中心)建设必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相关技术导则的要求,统一标准、规范实施。建筑能耗数据的分类、分项采集应满足《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的要求;能耗数据采集器功能、通讯协议及应用层数据包格式等均需满足《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传输技术导则》的要求;楼宇分项计量设备应按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楼宇分项计量设计安装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设计、安装。各类数据结构文档及数据上传格式文档均应按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软件开发指导说明书》中附件1、2的要求执行。
   三、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数据中心软件统一开发、共享
   为避免重复投资,省建设厅组织开发数据中心能耗监测系统软件,作为共享软件供各数据分中心使用。各地的数据分中心(中转站)应统一使用省建设厅提供的系统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