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滨湖区在建工程巡查情况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函质〔2011〕829号)《关于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质监站于12月6日-12月9日组织了对全区在建的安置房工程进行质量巡查,这次检查共抽查了8个工程。巡查内容主要是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施工监理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本次巡查总共抽检构件41只,其中混凝土强度抽检14只构件,楼板厚度抽检11只构件,钢筋保护层抽检16只。钢筋原材抽检13组。这次检查共开出了2份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
这次巡查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监理单位现场监理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监理规范要求,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水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严重不足,不到岗现象严重,部分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具备相应的资格,部分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变更后继续在签字,部分监理无证上岗。监理的见证取样工作和旁站工作未严格按规范执行。
2、监理单位疏于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开工资料进行审查,部分项目的开工审批不符合程序,监理单位未及时催促施工单位对通病防治、原材料见证取样、“两块”留置、节能、分户验收等方案的报审,对施工组织设计等施工方案的审批,流于形式,尤其是对已报审的原材料见证取样制度的审批不严,缺少对加工调直后的钢筋进行取样检测的内容。未对进场机械设备进行审查。
3、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不齐全、深度不足,无针对性,不能对现场监理工作起指导作用。监理日记、监理旁站记录内容简单,不能反映现场实际施工情况。部分通知单没有回复。
4、监理单位对原材料进场控制不严,大部分工程对加工调直后的钢筋未取样检测。部分项目的水泥、砖、防水材料等原材料的检测报告未汇总登记。
5、检查中发现几乎所有的有桩基的工程在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记录中未包含桩基子分部。
6、部分项目经理不在岗,部分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为非该施工单位人员。项目经理代签字现象较多。
7、部分施工企业疏于对施工组织设计等施工方案的编制,方案内容没有针对性,未结合工程特点进行编制,专项方案编制不及时,施工方案上申报人、审核人、审批人的代签字现象较普遍。施工升降机方案、卸料平台、悬挑脚手架、塔式起重机等专项方案无节点计算,无节点签,无详细计算,钢丝绳的计算设计无依据。
8、分施工单位对工程原材料的把关未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现场检查发现大部分工程未建立原材料见证取样制度,个别工程现场无见证取样员。部分工程没有按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进行复检,大部分工程未按照规范要求对加工调直后的钢筋进行取样检测。部分工程沉降观测施工单位未自测。
9、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工程模板支撑立杆间距偏大,剪刀撑缺少。混凝土表面不平整,空洞麻面,剪力墙混凝土沉缩缝较多,楼板有边角下陷,部分剪力墙板偏位超厚。局部混凝土构件膨模变形,偏位严重。楼梯施工缝留设不符合要求。局部暗配管保护层偏薄。屋面构架、女儿墙伸缩缝间距超大。部分砌体端部构造柱未设,混凝土构柱交接部位未处理到位,窗台防水泛水构造不到位。外墙防水防潮层未做。砌体材料部分龄期短,强度低。
10、水电安装现场检查发现预埋线盒有不同品牌,多数预埋线盒未经3C认证,无3C标记;卫生间局部等电位盒内部配件锈蚀严重,铜排厚度偏薄,部分未按规定用铜排;电梯口部位照明配管铁塑混用(塑料管接镀锌线盒);消防电气配管未按图施工(设计为薄壁钢导管,现场采用PVC电工管)。现场采用不同品牌PVC电工管,有的牌子未见材料质保资料和复检报告。混凝土墙板内预埋线盒未经3C认证,无3C标记(仙霞牌);部分墙体内暗配管埋设深度偏薄,局部有横槽。
11、本次巡查总共抽检构件41只,其中混凝土强度抽检14只构件,楼板厚度抽检11只构件,钢筋保护层抽检16只。钢筋原材抽检13组。混凝土强度方面:强度推定值均可达到设计要求,但是碳化值偏大的现象还是较多,龄期1个多月的碳化值已经达到2.0mm以上。楼板厚度方面:在所抽检的11个构件中,有两只偏厚,最大偏厚28mm;有三只偏薄,其中一块120的板,厚度最大负偏差达到-14mm,平均值为112。钢筋保护层方面:总体控制较好,但有个别工程梁筋保护层不符合要求,有箍筋外露现象。钢筋原材抽检以调直后的小规格钢筋为主,有一组重量偏差不合格,重量负偏差达到-12。所检13组力学性能均合格。
二、这次巡查中对如下单位(工程)作通报批评:
1、南通瑞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江苏建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水乡苑四 期E2标段6#房。
2、江苏建协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江苏龙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仙河苑拆迁安置房四期EG块二标段G3#房。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对这次巡查中发现的不良行为、质量问题,相关单位迅速整改,整改情况及时回复质监站。
2、各监理、施工单位进一步加强质量责任意识,完善质保体系、落实质保措施,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各项规范规定。
3、各监理、施工单位加强工程原材料的把关,尤其是加工调直后的钢筋的见证取样,杜绝不合格材料流入工地。
4、各监理、施工单位提高监理、施工方案等指导性文件编制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审批,严格执行。
5、各监理、施工单位加强实体质量把关,认真做好施工过程实测实量工作,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无锡市滨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抄报:滨湖区建设局
抄送:局建管办、安置科,各镇、开发区、街道建设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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