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滨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0月份工作安排,我站于近期开展了为期三天(10月27日—29日)的在建工程质量巡查工作,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查概况
我站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在建工程的行为质量、实体质量、资料制作情况进行检查,这次共巡查了9个项目,其中安置房6个,商品房1个,综合楼1个,工业厂房1个,建筑面积达5.5万平方米,根据检查情况共开具2份《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2份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拟作行政处罚一起。现场实测22个构件,对其砼强度、钢筋保护层、板厚进行抽测,合格率达87%,同时抽检了2组钢筋原材料,检测合格。这次检查的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可控状态,但存在的一些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理部人员配备不合理,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缺位,监理员越级行使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如无锡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水乡苑三期C4标C2-10#监理部。
(二)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没有针对性,不能结合工程特点、实际情况编制,部分编制依据已失效或淘汰。
(三)现场监理部见证取样制度执行不力,旁站记录内容不详细,不能反映施工当时的实际情况,记录无可追溯性。如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绿城A-1组团B区A5#监理部、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东顾巷D块1#监理部。
(四)现场监理部在项目开工前对施工单位开工审批、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资质资格审查缺位,无相应审查记录。
(五)监理单位不重视对施工企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的审批,对住宅通病控制措施、节能施工等方案未作明确要求。
(六)施工现场砼试块管理不规范,未明确同条件试块留置方案、累计温度记录不齐全,试件集中堆放且未按规范规定留置在相应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试件标识不能区分品种、代表部位。
(七)部分工程空调板、飘窗板板厚控制不重视,达不到设计要求。
(八)砼构件缺棱掉角、蜂窝、孔洞、膨模现象较多,模板施工未按专项方案执行。如上海杉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东顾巷D块1#房工程。
(九)施工单位普遍忽视对工程沉降观测的自测工作,认为该项工作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实施的。
(十)监理、施工单位普遍忽视安装工程的管理,PVC电工管等原材料不能及时送检,质保资料不齐全,重要隐蔽验收记录内容简单,不能真实反映安装实际情况,没有可追溯性。
三、巡查处理
(一)各监理企业结合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自我排查对照,组织整改并督促相关施工单位整改,质监站相关科室组织复查。
(二)通报批评单位:
1、上海杉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东顾巷D块1#房工程)
2、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东顾巷D块1#监理部
3、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绿城A-1组团B区A5#监理部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质量责任意识。
(二)监理企业要加强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的见证取样工作,严把材料质量关;加强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要切实体现真实性,记录内容翔实、可追溯。
(三)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的把关,按照设计文件、操作规程、技术标准等组织施工,按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整改施工质量问题。
(四)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强安装工程的施工、验收工作,确保材料先检后用,重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完整。
无锡市滨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00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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