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0年4月滨湖区在建工程巡查情况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站四月份工作计划,质监站于4月28日~4月30日组织了全区在建工程质量巡查工作,这次检查的重点是工业园区厂房工程和部分房屋开发工程,共抽查了12个工程。巡查内容主要是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施工监理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这次巡查共抽检了36个构件,其中强度检测13个,板厚检测5个,钢筋保护层检测18个,抽测构件各项数据基本符合规范要求,被检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可控状态,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企业不良行为,部分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为此,这次检查共对3家监理企业、1家施工企业开具了不良行为记录,开出了3份质量整改通知书和1份工程暂停通知书。
这次巡查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仅停留在书面形式,未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质量的管理制度不落实,人员配备不齐全,特别是质量员的配备和能力都较欠缺,导致实体质量保证能力低,主要表现:项目经理不在岗,施工技术标准执行不严,导致存在质量问题和通病。
2、部分施工企业疏于对施工组织设计等施工方案的编制,方案内容没有针对性,未结合工程特点进行编制。
3、部分监理单位现场监理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监理规范要求,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严重不足,发现部分监理员在现场履行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不重视工程安装质量人员的监管,安装监理身兼多职。
4、部分监理单位疏于对施工组织设计等施工方案的审批,流于形式,尤其对施工企业现场执行施工方案情况监管不力,对于施工企业不按方案执行未采取任何的监理措施,听之任之。
5、施工现场仍然存在砼试块管理混乱现象。试件标示不清、未留置在代表构件相应部位、监理、施工单位未共同编制试块留置方案,现场存在多余试块等现象仍在个别工程中体现。
6、部分单位对工程原材料的把关未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发现部分工程原材料进场没有按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进行复检,存在漏检和未先检后用现象,其中安装工程中的管材管件复试频率严重不足。
7、部分监理单位工程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深度不足、针对性不强,不能对现场监理工作起指导作用;个别工程监理签发的质量问题通知单,未见闭合复查资料,未见检验批签发同意资料。
8、部分单位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未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
9、个别车间工程预制构件钢筋随意代换,未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10、个别车间工程主体结构用砼进行施工现场自行拌制,质量得不到控制。
11、个别工程主体结构砼表观质量存在烂根、涨模、构件几何尺寸超偏差等现象,尤其是位于楼梯间、外墙部位的竖向构件施工缝接缝部位缺陷较多。
12、部分厂房、综合楼工程的监理、施工单位忽视二次结构通病防治工作,存在通病质量隐患。具体表现在: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等砌体材料的出釜停放期(龄期)、养护未到就进场使用;砌体构造措施未参照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执行;不同材料交接处铺贴的网格布或钢丝网质量低劣且铺贴前墙体基层未处理。
二、这次巡查中对如下单位(工程)作通报表扬:
1、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恒华科技园三期33#房
2、江苏赛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创意产业园三期D幢
三、这次巡查中对如下单位(工程)作通报批评:
1、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监理、无锡惠山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施工的无锡市舜帮塑料有限公司生产用房4#
2、无锡隆基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监理、江苏苏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无锡市太湖气体有限公司生产用房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对这次巡查中发现的不良行为、质量问题,相关单位迅速整改,整改情况及时回复质监站。
2、各监理、施工单位进一步加强质量责任意识,完善质保体系、落实质保措施,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各项规范规定。
3、各监理、施工单位加强工程原材料的把关,杜绝不合格材料流入工地。
4、各监理、施工单位提高监理、施工方案等指导性文件编制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审批,严格执行。
5、各监理、施工单位加强实体质量把关,认真做好施工过程实测实量工作,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无锡市滨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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