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苏省2009年度下半年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的通知

苏建质安〔2010〕128号
【信息时间:2010-4-20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局,建设(筑)工会,省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规定,在专家现场考核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批准授予“江东新村公寓01、02栋工程”等705项项目为“江苏省2009年度下半年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现予公布。
附件:

   1、江苏省2009年度下半年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名单;
   2、江苏省2009年度援川项目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名单。

二0一0年四月一日


附件:
苏建质安〔2010〕128号文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