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的通知

【信息时间:2009-3-7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市(县)、区安监站,各建筑业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两会”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09〕3号)和省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2009〕16号)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省安监总站《关于建立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的通知》和无锡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锡安〔2009〕1号)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 “迎论坛、优环境、树形象”的要求和节后在建工程已全面启动的实际,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和迎接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大会在我市的召开,决定从即日起到三月底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建筑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部自查,市建管处、安监站组织专项检查,省安监总站和市安委会组织抽查的方式进行,坚持检查与企业和项目部自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二、检查安排

1、建筑业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部自查。从即日起至3月20日,全市各建筑业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部结合本单位实际,完成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自查和整改,并提交自查与整改的书面报告,报企业和项目所在地安监站汇总,市管项目由各监督科室汇总后,上报市建管处、安监站总师办。对不提交报告的企业和项目部,将作为专项检查的重点进行检查,同时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企业信用手册。

2、专项检查。3月20日至3月底,市建管处、安监站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就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上报省有关部门和市安委会。

3、督查和巡查。省安监总站和市安委会将在企业自查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我市建设工程进行督查和巡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

三、检查内容

结合我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的工作部署,重点检查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安全员的持证上岗到位情况,节后工地复工前对工地全面检查安全的落实,加强对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脚手架、塔吊、市政道桥建设、房屋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情况和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的安全动态管理和监控,建立健全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等情况。3月下旬第二届佛教论坛大会在我市的召开,企业和项目部如何贯彻市政府精神,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防止工地发生围护不到位、围墙破损、带泥上路等影响市容市貌的情况

各建筑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部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做到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工作有力,确保“两会”和佛教论坛大会召开期间的我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稳定。

 

                                                                                  无锡市建筑安装管理处

                                                                              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二〇〇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