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建筑工地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检查通报

【信息时间:2022/6/20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滨湖区建筑工地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检查通报

 

 20225月至11日至13日,无锡市滨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2021377号)和无锡市住建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锡建质安【202135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我区建设工程混凝土施工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次混凝土施工质量专项检查组织形式:本次专项工作由站层次组织开展,站分管领导牵头,具体由业务科室抽调质量监督人员、从社会专家库聘请相关专业专家以及检测单位检测人员组成。本次检查时间于2022511日至13日进行。

 

二、检查项目类型和项目数:我站在全区在建住宅工程中挑选7个开发商品住宅项目、1个政府投资建设安置房项目、2个公共建筑项目(学校、医院各1个)和1个工业厂房项目,共计11个项目,涵盖了我区各种建筑类型项目。

 

三、  本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检查中暴露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行为资料存在的问题

1施工单位行为资料问题:未能提供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证明和合同,或提供的资质证书已过期1年以上;未按要求编制混凝土施工方案和结构实体检测方案;个别项目未能提供混凝土拌合物氯离子检测报告;未编制混凝土试块留置方案和试验计划;无砼养护记录;个别项目存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擅自加水情况;砼试块送样委托单上无人签字;无混凝土进场使用台账和混凝土试件取样及送检台账;未建立混凝土构件拆模申报制度。

 

2、监理单位资料问题:未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进行审查;未对施工方的混凝土试块留置方案和试验计划进行审批;监理未对试块进行跟踪送检,委托送样单上未签字,无砼见证取样和送检记录,监理未对试块进行跟踪送检;未参与预拌砼的进场验收,未查验砼原材质检报告和砼拌合物氯离子检测报告,原材质保资料缺水质检测报告、外加剂复试报告、水泥28天补强报告等;监理单位的混凝土浇筑旁站记录内容不全,未记录砼浇筑起止时间、砼浇筑时的天气情况、砼供货单位、值班质检员施工员姓名、砼配合比通知单编号、砼试块制作时的构件名称;无砼养护巡视记录;针对砼质量缺陷的监理通知单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并书面回复;监理在进行砼浇筑旁站时发现存在现场擅自加水情况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ABCD块施工总承包,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砼拆模申请无明确肯定意见(批复意见为“符合要求”)(无锡市XDG-2019-61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一期(1#-4#6#-7#、地下室),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砼旁站记录弄虚作假,上午的旁站记录中已有下午的砼试块的取样记录(XDG-2020-10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二期),无锡市诚信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混凝土实体质量情况

 

1、混凝土实体强度回弹检测情况:本次专项检查共抽测46个混凝土结构部位,满足设计强度值42个,占回弹总数的91.3%;不满足设计强度值4个,占回弹总数的8.7%;对涉及混凝土实体强度不满足设计强度值的3个工程项目,我站已开具《工程质量监督抽检通知单》,要求对不满足设计强度值的混凝土结构部位采取钻芯取样法再次进行实体质量检测判定。

 

2、混凝土实体观感质量:(1)有部分项目现场混凝土结构存在露筋、蜂窝、孔洞、夹渣、疏松等严重质量缺陷;主要体现在项目上对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验收不严格,模板加固螺栓及其它加固措施未按预先确定的施工方案施工和验收,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胀模、漏浆、变形等,造成混凝土成型质量较差。(2)混凝土浇筑后养护期未到过早拆模,造成混凝土实体表面有麻面、缺棱掉角,二次结构混凝土实体尤为突出。(3)有的项目上沉降后浇带部位模板支撑系统未设置独立支撑系统,主体尚未封顶模板支撑已拆除,影响该部位混凝土实体质量。

 

(三)现场混凝土试件见证取样及养护管理情况:有的项目未编制砼试块留置方案和试验计划;有的项目养护室(箱)内试块无标识(试块上无取样代表部位、标号、日期等信息);有的项目养护室(箱)内温度、温度设置不符合要求,无试块养护温控等记录;同条件试块未放置在同实体部位同条件环境下养护;个别项目上将不同日期取样的3块试块作为一组同条件试块放置在同一实体养护;有的项目上试块管理混乱,随意露天堆放。

 

四、本次混凝土工程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1、本次专项检查共开具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2份;检查记录11份;开具《工程质量监督抽检通知》3份(要求对经现场回弹判定混凝土实体强度未满足设计强度值的部位采取钻芯取样判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参建单位限期整改;对施工管理混乱,问题突出的2个工程项目将在全区通报批评,对3个施工单位、3个监理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诫勉约谈共6起;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扣分3起;监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3起;对1个工程项目混凝土工程施工管理和实体质量控制好的相关参建单位给予全区通报表扬。

2、本次混凝土工程专项检查通报批评与表扬的工程项目及相关责任主体单位:

1)通报表扬工程项目及相关责任主体单位:XDG-2009-93ABCD块施工总承包,施工单位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苏华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通报批评工程项目及相关责任主体单位:

XDG-2021-34(梅茶定销商品房一期地块)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胡埭中心小学改扩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龙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3、本次检查中3个项目混凝土实体强度未满足设计强度值的处理结果通报:

1XDG-2021-12号地块建设项目(无锡市三合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商品住宅)5#房一层26/C-E轴墙C40砼,专项检查中现场回弹值为39.3Mpa,未满足设计强度值。后经现场回弹+取芯检测判定值为57.9Mpa,满足设计强度值(2022525日检测报告)。

2)仙河苑五期D块与C块二期保障房项目仙河苑五期D10#房八层6/G-L轴墙C35砼,专项检查中现场回弹值为29.7Mpa,未满足设计强度值,后经现场取芯报告值为41.1 Mpa,满足设计强度值。10#房五层9/B-D轴墙C40砼,专项检查中现场回弹值为36..2Mpa,未满足设计强度值,2022524日经现场取芯报告值为39.1 Mpa2022524日取芯检测报告),仍未满足设计强度值,2022530日经现场批量回弹+取芯检测判定值为41.3 Mpa2022530日检测报告),满足设计强度值。

3)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科研楼建设工程项目1#房三层6/E-F轴梁C30砼,专项检查中现场回弹值为29.7Mpa,未满足设计强度值,后经现场回弹+取芯检测判定值为32.15Mpa,满足设计强度值(2022524日检测报告);

四、今后我站对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督管理几点措施

混凝土工程是影响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的重要分项工程,违规生产、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会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树立底线思维,高度重视混凝土施工质量,加强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参建各方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压实混凝土工程生产、施工质量的主体责任,强化混凝土工程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管控,坚决遏制生产和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的违法违规行为。在今后的日常监管中,我站将对混凝土工程质量采取以下几点监督措施:

1、我站将混凝土工程质量纳入常态化监管工作中,经常性开展混凝土工程专项整治排查,将聘请社会专家参与检查,加强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督,加大现场混凝土材料的质量监督抽查、实体质量检测力度和频次,继续严格监督抽查相关责任主体对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的履职情况,确保房屋建筑重要使用功能安全。

2、我站将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的首要责任,从委托设计源头抓起,强调建设单位对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过程管控;强化“谁施工谁负责”的施工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落实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三检制度”;强化监理单位监理责任,督促监理单位做好对混凝土工程施工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平行检验(验收)工作,严控混凝土工程过程施工。

3、我站将加大对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对发现工程项目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或问题突出的责任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诫勉约谈、不良行为记录、项目经理扣分、经济处罚等行政处罚手段,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履职尽责,推动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高质量发展。

 

无锡市滨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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