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建筑安装管理站
无锡市滨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无锡市滨湖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锡滨建管(2009)第19号
锡滨质监(2009)第22号
锡滨安监(2009)第17号
2009年12月滨湖区在建工程监理单位
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09年12月23日—25日,滨湖区质监、安监站联合开展了对在建工程监理单位的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了15个在建项目,12家监理企业,其中有5个住宅项目、2个公建项目、8个厂房项目。检查重点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到位情况、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的编制执行情况、旁站、巡视、见证等现场质量安全监理情况。通过查资料、查现场,大部分被检查项目总体质量处于受控状态,但监理单位行为、资料、旁站及现场安全监管等工作存在不规范的现象,这次检查共开出质量类整改通知2份,安全类整改通知1份,对2家监理企业作行政处罚。现将这次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㈠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专业配备和数量不能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1、部分项目总监缺监理企业总监授权任命书,总监同时担任多个项目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不足;
2、监理部人员组成不合理,存在监理员履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同时现场安全专业监理人员不到位;
3、部分监理员无证上岗,不能担任日常监理工作;
4、一批监理员同时在二个工程上开展监理工作;
5、监理部人员变动未履行正常的变更手续,尤其是总监的变动,随意性大,中标的总监与现场的总监不相符。
㈡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不能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工程的专业特点进行编制,流于形式,照搬照抄,没有针对性,不能真正编制成一份项目监理部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㈢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专项方案审批不认真,不能指出方案中的不足和错误。
㈣监理单位疏忽对分包单位的审查,不督促总包单位报送分包单位的资质资格等资料。
㈤监理单位未把好工程变更设计关,一些变更未通过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就擅自变更施工。
㈥监理单位对通病防治、建筑节能等实施细则编制不重视。
㈦监理单位对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把关不严,不能严格按规范做到逐批见证,材料不能真正做到先检后用。
㈧监理旁站工作不能落到实处。对工程所涉及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旁站不到位,未严格按编制的旁站方案执行,从检查中发现大部分监理单位仅对现浇结构的砼浇筑进行旁站,旁站记录内容笼统简单,不能反映当时的施工真实情况,旁站记录没有可追溯性。
㈨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砼、砂浆试块管理混乱现象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开工阶段未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试块留置方案,现场存在多余试件、砼强度评定不合格、同条件试块未留置现场、不做温度记录或假记录等现象。
㈩监理单位现场监理人员存在联系单、通知单混用现象。
(十一)对施工质量安全问题督促整改力度不够,检查中发现部分监理单位对发出的通知单未跟踪闭合就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十二)监理单位对给排水、电气专业的监理工作不重视。
1、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不到位,没有分别选派给排水、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
2、缺水、电监理实施细则,通病防治细则中没有水、电工程的内容;
3、水、电工程的原材料见证把关不严(如PVC电工管几乎均未先检后用)。
4、水、电工程资料未与施工进度同步,缺失较多。
二、根据检查情况,对如下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㈠江苏赛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福庆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工程监理部);
㈡无锡五洲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华达换热设备有限公司车间工程监理部);
㈢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周新苑五期二标工程监理部)。
三、下一步工作:
㈠各监理单位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意识,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组织形式和规模。
㈡各监理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认真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在全面开展监理工作中真正发挥其指导性作用。
㈢各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的见证取样工作,严把材料质量关;加强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要切实体现真实性,记录内容翔实、可追溯。
㈣各监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的把关,按照设计文件、操作规程、技术标准等开展监理工作,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施工质量、安全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加大整改力度,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㈤各监理单位要加强给排水、电气专业的监理工作,确保材料先检后用,重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完整,资料制作与工程进度同步。
㈥各监理单位要组织监理人员全面梳理监理安全管理的环节、内容,并全面开展对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现场监理人员开展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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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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