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单位到区建筑安装管理站(简称区建管站)领取或区建设局网站下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注册证申请审批表》、《无锡市建筑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备案表》以及《承诺书》。
(2)施工单位按上述表格要求,逐项填写,内容要真实、齐全、字迹工程、墨迹一致、不得涂改,在相应栏中加盖单位公章,若需其他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签署意见的,按要求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施工单位将填写完整的上述表格和有关资料、文件提交区建管站审查,符合要求后,按规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证函。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注册证,一式三份,在工程项目中标一个月内办理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注册手续后,一份由区建管站存档,一份留存施工现场上墙备查项目结束后存档,一份由建设单位留存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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