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执行苏建质[2008]225号的文件精神,切实提高监督效能,结合我站实际情况,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监督抽查方式及重点内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日常监督工作中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抽查方式及重点内容:
各工程监督科在日常的监督工作中,应切实地根据工程特点进行监督巡查或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对建设各方质量行为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真实性、同步性及闭合性进行抽查,着重抽查工程的审图意见、重要变更、重要原材料合格证书、进场报验单、见证取样检测报告、重要部位的隐蔽验收记录及其他相关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工程安全、功能检验资料。
二、基础分部验收(包括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验收)资料监督抽查主要及重点内容:
各工程质量监督科在监理(建设)单位对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进行全面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并签名盖章的前提下,对基础分部验收资料进行针对性的抽查,重点内容包括建设各方质量行为资料、重要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重要的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如重要的结构变更、重要原材料合格证书、进场报验单、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工程桩的检测方案及相关的工程桩质量检测报告、两块的汇总评定情况(有地下室的工程,地下室墙板柱及顶板砼也应留置同条件试块;也应进行砼钢筋保护层检测)、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地基验槽记录、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验收记录、基础分部验收记录。
三、主体分部验收资料监督抽查方式及重点内容:
各工程质量监督科在监理(建设)单位对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进行全面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并签名盖章的前提下,对主体分部验收资料进行针对性的抽查,重点内容包括建设各方质量行为资料、重要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重要的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如重要的结构变更、重要原材料合格证书、进场报验单、见证取样检测报告、两块汇总评定情况、钢筋保护层、楼板厚度检测情况、钢结构型材、焊缝、高强螺栓等相关的原材料合格证书及复验报告、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钢结构等专项子分部验收记录、主体分部验收记录。
四、竣工验收资料监督抽查方式及重点内容:
各工程质量监督科在监理(建设)单位对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全面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并签名盖章的前提下,对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进行针对性的抽查,重点内容如下:
1、建筑节能分部验收记录(对照图纸、审图意见及变更,核查建筑节能是否按图施工)及建筑节能材料、建筑节能实体检测报告;
2、幕墙子分部验收记录及相关的检测报告;
3、装璜(精装修)等专项子分部验收记录;
4、重要的安装工程隐蔽验收记录和试验记录;
5、工程竣工报告(施工);
6、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7、工程质量勘察检查报告;
8、工程质量设计检查报告;
9、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11、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2、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表;
13、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建设方提供);
14、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建设方提供);
15、电梯安全使用功能检测报告(建设方提供);
16、水电使用安全功能验收检测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前,上述竣工验收资料不具备或未达到要求,原则上不参与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并书面告知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完善上述相关竣工验收资料后才能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通过整改合格后,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验收资料上要完善签署验收意见、签名、盖章等手续,各质监科按相关要求收集、整理质监档案资料,并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报告只签字不盖章)一并归档,同时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还应补充提供以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审图合格证书、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划、消防、环保部门认可文件,告知督促建设单位尽快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无锡市滨湖区建筑安装管理站
无锡市滨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无锡市滨湖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工程竣工资料抽查情况告知书
致:(建设方)
贵单位建设的 工程项目,于 年 月 日交来该工程资料,重点抽查了以下内容:
□ 1、建筑节能分部验收记录(对照图纸、审图意见及变更,核查建筑节能是否按图施工)及建筑节能材料、建筑节能实体检测报告;
□ 2、幕墙子分部验收记录及相关的检测报告;
□ 3、装璜(精装修)等专项子分部验收记录;
□ 4、重要的安装工程隐蔽验收记录和试验记录;
□ 5、工程竣工报告(施工);
□ 6、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 7、工程质量勘察检查报告;
□ 8、工程质量设计检查报告;
□ 9、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 1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 11、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 12、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表;
□ 13、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建设方提供);
□ 14、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建设方提供);
□ 15、电梯安全使用功能检测报告(建设方提供);
□ 16、水电使用安全功能验收检测报告;
以“√”表示资料不完善,须完善。
工程资料存在其它问题:
上述竣工验收资料缺项,请及时处理补正,竣工验收资料未达到要求,原则上不参与该工程的竣工验收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通过整改合格后,建设方应尽快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应补充提供以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审图合格证书、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划、消防、环保部门认可文件。特此告知。
签收人: 无锡市滨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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