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无锡市建设工程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1-11-7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印发《无锡市建设工程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各施工企业:
为了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江苏省农民工权利保护办法》(省政府42号令)以及“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清办[2009]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无锡市建设工程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现将《无锡市建设工程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无锡市建设工程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
 
无锡市建设局
                               二00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无锡市建设工程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