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质监站:
根据今年7月全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会议部署和年度工作安排,为督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落实情况,确保建设领域事关民生十件实事之一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定于9月下旬开展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规程》宣贯情况;
2、《规程》实施情况;
3、现场抽查分户验收工作,重点包括分户验收实施、资料核查、实物质量抽查、管线等标识和铭牌检查、空间尺寸复核。
二、检查与调研程序
1、听取汇报。由检查组召集省辖市及所辖县(市、区)质监站站长,听取《规程》贯彻实施情况、主要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意见与建议的情况汇报,以省辖市质监站汇报为主,其内容要覆盖本辖区,所辖县(市、区)质监站要结合本地情况作补充发言。
2、召开座谈会。召集被查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具体了解分户验收工作的实施情况。
3、现场抽查分户验收工程。每个地区重点抽查省辖市和1个县(市、区);从2010年7月1日以来的竣工住宅工程共抽4项,其中省辖市和县(市、区)各2项(其中保障性住房或拆迁安置房、商品房各1项),每个项目随机抽2套核查和实测。各地区抽查的具体县(市、区)由检查组确定。
三、时间安排
各检查组于2010年9月25日下午赴各地开展检查工作。每个地区检查时间为1天。各检查组行程与抵达时间由各组联络员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各质监站要认真做好检查准备工作,包括竣工住宅项目台帐和被查工程的资料,通知有关人员参加座谈会,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2、各省辖市质监站按要求提前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含所辖县[市、区]情况),并通知所辖质监站站长携带竣工住宅项目台帐参加汇报会。
3、被检查的市、县(市、区)要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从简做好接待工作。
附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表
二○一○年九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