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单位到区建筑安装管理站(简称区建管站)领取或区建
设局网站下载《建设工程项目注册申报表》(简称《申报表》),按单位工程一式三份填报。
(2)施工单位按上述表格要求,逐项填写,内容要真实、齐全、字迹工程、墨迹一致、不得涂改,在相应栏中加盖单位公章,若需其他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签署意见的,按要求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施工单位将填写完整的上述表格和有关资料、文件提交程序科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由科室上报区建管站,站对科室上报资料进行复审,经确认无误后,施工单位按规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
(4)程序科对施工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进行网上注册备案登记,并发放《建设工程项目注册证》,一式三份,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一份由建设单位留存用于办理施工许可证,一份由区建管站留存。
(5)《建设工程项目注册证》,需在工程项目中标一个月内办理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