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注册时,应向区建管站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项目注册申报表》(填写相应栏目)
(2)施工合同原件一份(由区建管站存档)
(3)中标通知书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复印件并附原件核查)
(4)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附原件核查)
(5)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并附原件核查)
(6)项目部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上岗证书及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并附原件核查)、五大员从业单位与证书上不符的需要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从业单位缴纳养老金证明或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附原件核查)
(7)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认签字并盖章的《无锡市建筑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备案表》
(8)无锡市核发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在有效期内)
(9)按区政府[锡滨政办发[2007]8号]文件规定缴纳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资支付担保金
(10)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